勞動保障部直面“養老金不公平”
作者: 時間:2025-01-01 閱讀: 次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有的差3倍
3月13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直面“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偏低”的問題。
內蒙古包頭市一對夫妻的退休收入問題經《中國經濟周刊》披露后,成為“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偏低”的典型案例。丈夫退休前是某公司的總工程師、經理,職稱是高級工程師,工齡近40年,退休后的月收入是1008元;妻子原為農村婦女,后受惠于落實知識分子政策,隨丈夫進城,在環衛局工作做環衛工人,后又轉正并提前退休,工齡12年,她退休的月收入是每月1300元左右。工齡40年的高級工程師丈夫的退休金,卻不及做清潔工且工齡僅有12年的妻子。這是因為“丈夫是從企業退休的,而妻子是從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當地,企業與政府機關人員的退休金相差最高達3倍以上。
正在召開的兩會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表示,2006年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126件建議都涉及到養老保險問題。其中,反映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差距過大以及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偏低問題的建議最為集中。
3月14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劉永富在全國人大的新聞發布會上說,“退休待遇,機關事業和企業之間確實存在差距”。
他說:“我們已經注意到,機關事業與企業、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之間同類人員的待遇差距比較明顯,引發了一些問題,也影響了部分退休人員的生活。對于這個問題,我們高度重視,統籌考慮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水平問題,對存在的明顯不合理問題,要逐步解決!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今天給記者的材料中承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偏低,是比較突出的“涉及群眾利益的問題”。
劉永富說:“對已經退休的人員,主要是根據經濟發展的水平,適時地提高養老金水平。對退休早、養老金偏低人員,給他們多調整一些。為了解決資金問題,各級財政要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投入!
他解釋說:“上個世紀80年代以前,退休人員養老金都是由單位負擔的,包括機關企事業單位。隨著企業的改革和建立市場經濟體制,企業這塊做不到了,有些企業效益不好,甚至關閉破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發不出來。1998年時,大概有5%到6%的養老金被拖欠。通過建立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現在已經做到了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從2004年到現在,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沒有當期拖欠!濉陂g,退休人員待遇年均增長8%左右!
他說,去年我國政府作出決定,對企業退休人員待遇進行較大幅度地調整,使廣大退休人員享受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在2005年、2006年、2007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水平提高1/3左右,這是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
劉永富說,這個問題是歷史形成的,解決需要一個過程。對未來退休的人員,主要通過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來解決,也就是說,要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在發基本養老金的同時,還要建立企業年金,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給全國人大的匯報材料中說,今年的調整養老待遇工作,提出了要統籌考慮待遇調整,注意向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和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人員適當傾斜,在注重可行性的基礎上,著力改善我國部分地區和人群養老待遇水平偏低的情況。通過與機關事業單位同步調整,并適當加大調整幅度,縮小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差距。
來源:中國青年報